武漢旅游民宿市場有法可依了 |
發布時間:2019-12-30 14:01:23 | 瀏覽次數: |
據悉,《意見》將旅游民宿定義為利用當地民居等相關閑置資源,經營用客房不超過4層、建筑面積不超過800平方米,主人參與接待,為游客提供體驗當地自然、文化與生產生活方式的小型住宿設施。根據其所處地域不同,又分為城鎮民宿和鄉村民宿。 同時,《意見》明確了我市各部門監管職責和民宿辦證流程。旅游民宿經營業主需首先向所在街道(鄉鎮)提出申辦經營申請,填寫《武漢市旅游民宿開辦備案登記表》和《承諾書》。初審合格后,到所在區行政審批部門辦理經營范圍含有“旅游民宿”的營業執照,并經區公安、衛生健康、市場監管等部門行政許可后,即可投入正常運營。 市文旅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發展旅游民宿是促進文化和旅游消費的重要途徑,是盤活農村存量用地和閑置農房、助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有效措施,對推動旅游業轉型升級、促進消費、拉動內需都具有重要帶動作用。 武漢青曦親子民宿的經營業主魯青曾在麗江經營民宿多年,兩年前決定回漢創業,此前因武漢民宿市場缺乏法規依據,遲遲不敢大量投資。推進會后她表示,《意見》出臺后,相信會有更多民宿在漢投資。 據了解,目前市文旅局已根據國家文化和旅游部《旅游民宿基本要求與評價》標準,啟動了我市旅游民宿等級評定工作。5棟以上相對集中的旅游民宿即可組成一個旅游民宿群落,對獲評武漢市五星級旅游民宿群落的項目,可獲得其建設投資總額3%的獎勵,最高不超過50萬元。(胡維佳 蔣琳) 文章來源: 人民網湖北頻道官方帳號 (責編:周倩文、關喜艷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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