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五一”民宿現漲價退單潮:豈能只算經濟賬? |
發布時間:2023-04-24 09:32:41 | 瀏覽次數: |
來源:紅網 五一前夕,“民宿預訂現漲價退單潮”的消息一度沖上熱搜,引發關注和熱議。據媒體報道,隨著五一臨近,有關旅游預訂的投訴日漸增多。一位網友稱:在某民宿提前預訂了五一的民宿,隨后就接到平臺連環電話,說是五一民宿接待不了讓我自行退款,在聯系了民宿管家后,對方稱自己已辭職,房東破產不干了。類似情形并非孤例,大量網友表示有相同遭遇。 誠然,受價值規律作用,價格受供求影響而圍繞價值上下波動,民宿價格因節前需求暴漲而有所上調應屬正常。節日臨近,部分民宿適當調價平衡全年淡旺季利潤比例,只要不觸碰“哄抬物價”等法律底線,便是經營者“法無禁止即為允許”的自由。 問題是,民宿價格可以隨行就市,但不等于商家可以只算經濟賬,要明白,經商之首要,當然還得講契約意識。就其本質而言,客人按照當時價格提前預訂民宿,相當于雙方訂立契約,也可以被視為經過要約承諾而成立的經濟合同。作如是觀,無論對照契約意識要求,還是根據經濟合同法等法律規定,民宿都不宜對已確認訂單者單方提價,更不能以退單相要挾脅迫。除非雙方事先訂立相關約定,抑或是經雙方協商,尤其是得到客人同意后提價或退單。 經商誠為本,譽從信中來。其實,商家要想獲得長足發展,其自身的無形信譽要比短期的有形利潤重要得多。對商家而言,既然有顧客按當初價格下單就應一諾千金,就算行情市價變化再大,提價也應以既定協調一致為前提。須知,“會賺錢的賺一輩子錢,不會賺錢的賺一時錢”,民宿就算暫時訂單不改導致少賺,相信只要信譽在,未來也可“誠招天下客”來補損;反之,就算暫時大賺特賺得缽滿盆溢,信譽喪失也會反噬經營效益,進而殃及未來長期利潤。 尤其值得察覺的是,在本輪民宿漲價退單潮中,居然出現“辭職”“破產”“房子賣了”等奇葩理由。蘇女士4月初在某平臺預訂房子,4月15日房東以“房子已賣,不租了”的理由要求退單;穿幫的是,蘇女士在其他訂房平臺上卻發現“賣出”的房子還在攬客,只是價格比原先漲了200多元。雖然民宿行為已然涉嫌毀約甚至欺詐,但蘇女士向平臺投訴卻無果,只能退單和給予原房價30%賠償。顯然,平臺并未如實履行其對外宣稱的承諾:立足消費者立場,保障消費者權益。 可以斷言的是,隨著被三年疫情壓抑的居民旅游消費需求集中“報復性”“暴發性”釋放,放眼未來,“民宿漲價退單潮”等亂象,這個五一節有,以后節假日大概率還會有。說到底,民宿訂退行為屬于民事法律行為,化解雙方紛爭避免矛盾升級,既需要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跟進調整,也需要建立平臺投訴解決保障機制。(陳慶貴) 【責任編輯:古劍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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